国务院五招促创业 鼓励地方设创业基金

发布时间:2015-06-05 12:02:41 来源:柏嘉集团

65日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增添企业活力,拓展发展新天地。

根据上述会议,国务院将从五个方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其中包括,会议决定要鼓励地方设立创业基金,对众创空间等的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对小微企业、孵化机构和投向创新活动的天使投资等给予税收支持等措施,同时发挥国家创投引导资金的种子基金作用,支持国有资本、外资等开展创投业务等等。

该会议指出,要鼓励地方设立创业基金,对众创空间等的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对小微企业、孵化机构和投向创新活动的天使投资等给予税收支持。将科技企业转增股本、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推至全国。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此前在中国政府网的访谈中指出,目前全国拿到工商执照的企业大体开业情况整体良好。工商总局在沿海地区的调研发现,拿到执照目前处于正式营业及筹建的占到新设立企业的80.3%,有些省市这一比例超过90%,而一般情况下则在70%-75%左右。

而造成一些新设企业拿了营业执照以后并没有开张营业的原因,除了准备不足,以及很多后置行政许可办理完还需要时间外,也与实际投产运营的很多困难有关。

刘玉亭指出,比如资金的筹措渠道在一些地方还是不够通畅,融资难、融资贵这些问题在不少地方仍然存在。同时,企业的用工成本也在逐年上升,新设立的企业招人难、留人也难,用工缺口在一些企业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该会议指出,要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营造创业创新便利条件。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成长留出空间,不得随意设卡。

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限制目前已经在一线城市得以落地。上海市政府于上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提出,“对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经营业绩显著的企业家人才、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优异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予以直接入户引进”。这意味着一些创业团队创业初步成功后,落户超大城市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除此之外,其他创业便利措施也正在制定中。刘玉亭就透露,下一步,在督促指导各地方政府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登记”等便利模式的基础上,将研究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的实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