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名单公布

发布时间:2015-12-07 16:02:55 来源:柏嘉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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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陕西省住建厅获悉,该省将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工作,将在全陕西省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中选择2个市(区)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城市,入选者将获财政支持。

根据省级部门要求,入选海绵城市需满足以下这些条件。城市人民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编制或修编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城市节水专项规划等,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建设要求,并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城市发展对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调蓄雨洪和应急管理能力需求强烈;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少于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并有具体的融资计划和运营方案。根据要求,试点城市应将城市规划建设成具有吸水、蓄水、净水和释水功能的海绵体,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同时,年径流总量目标控制率应达到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要求。

据了解,入选的试点城市将在政策方面获得以下扶持:省级财政将连续三年,每年给予2000万元的资金补助;优先安排其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财政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债券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资金支持;协调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优先对其提供长期稳定、低利率的信贷资金支持;优先推荐其参加国家级海绵城市试点评选。

据了解,陕西省将采取竞争性评审的方式选择试点城市。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