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讯,武汉市从4月20日起,将向中小企业发放首批3000万元科技创新券,用于支付公共服务平台为其提供的技术服务费用。
创新券的发放对象是在武汉市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农业科技型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创新券限用于企业与武汉辖区内经认定的技术和服务提供方(含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业技术研究院和国家级检测机构)之间开展专利购买、技术检测和委托研发等三类科技创新活动。
单张创新券面额为1000元,有效期为2年,单个企业在2年内领取创新券金额的上限为15万元。企业在与技术和服务提供方合作时,可以用创新券抵扣一定的合同金额,每次支付的创新券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0%。
企业可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原件和复印件,到市科技局申领创新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