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讯,近日广东省江门市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印发《江门市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8条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细则。据悉,江门将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到2020年财政科技创新投入总量不少于30亿元,优先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在创新大会上,该市市委书记毛荣楷指出,“江门与周边地区相比已属后发地区,如果继续走常规发展的路子,很可能一直被发达地区或者后发的地区甩在身后,要突破制约、加快发展、实现赶超,核心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本途径是走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子。”
据介绍,为了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近日,江门市出台了《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以及《江门市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试行细则》等八项科技创新扶持政策,以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换挡提速。
《江门市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试行细则》中明确提出,企业获得的资金补贴额度将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额×系数(当年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符合申报条件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额)”的公式决定。每个企业获得的年度补助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对研发投入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将采用一企一策扶持政策,安排资金专项支持企业开展研究开发。
另外,新政策还对创业投资项目的风险作出了安排。《江门市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试行细则》就设立了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主要就是对孵化器内创业投资失败项目和对在孵企业首贷出现坏账项目所产生的风险损失进行补偿。对孵化器内创业投资失败项目,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按项目投资损失额的20%给予创业投资机构补偿;而对在孵企业首贷出现的坏账项目,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按坏账项目贷款本金40%分担损失。
此外,在科技企业孵化器补助方面,江门市将对新建孵化器面积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对改建、扩建的孵化器面积按5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企业如通过江门市技术交易中心专属网络平台引进高校、科研院所、非关联企业和个人的技术成果实现的技术成果交易,将获交易额8%的补助。同时,为了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凡是通过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江门市将给予50万元的经费资助,通过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将给予100万元以上的经费资助。